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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毒品犯罪的类型

时间:2022-06-22 11:02:13

  毒品犯罪属于非常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,国家法律是会依法进行严惩的,毒品的危害也是很大的,对于社会的影响很大,也会滋生出很多其他的犯罪行为,那么,国家毒品犯罪的类型是怎样的?

  一、国家毒品犯罪的类型

  从行为的性质把毒品犯罪分为消费型、经营型、持有型和破坏禁毒活动型四类:

  (一)消费型毒品犯罪具体包括:

  1、引诱、教唆、欺骗他人吸毒罪

  2、强迫他人吸毒罪

  3、容留他人吸毒罪

  4、非法提供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罪

  (二)经营型毒品犯罪具体包括:

  1、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罪

  2、走私制毒物品罪

  3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

  4、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

  5、非法买卖、运输、携带、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、幼苗罪

  (三)持有型毒品犯罪主要指非法持有毒品罪。

  (四)破坏禁毒活动型毒品犯罪具体包括:

  1、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

  2、窝藏、转移、隐瞒毒品毒赃罪

  3、洗钱罪

  二、毒品犯罪处罚标准

  (一)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、海洛 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  (二)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、海洛 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  (三)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 、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  三、贩毒被判刑可以上诉吗

  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如果涉嫌刑事犯罪的,人民法院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。如果对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不服的,当事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。

  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>的解释》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,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宣告第一审判决、裁定时,应当告知被告人、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判决、裁定的,有权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,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;被告人的辩护人、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,也可以提出上诉;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,可以对判决、裁定中的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。